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对象是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对象是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创业担保贷款。补贴对象是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
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对象是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延大、一鑫
审核:怀楠
监制:张永华 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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