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供热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广大居民用户、各有关单位:
2020-2021年度冬季供热工作即将开始,这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遵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已组织各供热供气等单位及早做好供热准备工作,千方百计保证广大居民今冬正常采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暖时间
法定供暖时间:2020年11月1日-2021年3月31日。今冬,根据天气变化和市政府的部署,各供热单位自10月20日始,提前试供热。
二、运行期间注意事项
各供热单位要加大设备巡检力度,及时解决跑冒滴漏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系统整体调试工作,把各类影响供暖达标的问题解决在试运行阶段。
为保持系统平衡,确保供热质量和系统安全,各热用户在供暖初期可适当排气,但不得擅自在供热设备上安装放水阀、换热装置、水泵等,不得擅自增加散热器,不得排放供热管网热水另作他用。
三、质量投诉方法
各供热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通过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公示联系电话,上门发放服务卡等方式方便用户联系,保证服务投诉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及时处理所反映问题,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用户对供暖质量产生质疑,可首先与供热单位联系测温或维修,解决存在问题。如对供热单位服务不满意或对供热单位测温结果有异议的,可拨打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热线投诉。
供热工作需要广大居民大力支持和配合,与政府各部门、供热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共同维护良好的的市场秩序,才能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将努力尽职尽责,强化监管,不断改进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提升供热质量,创造冬季温暖舒适的生活环境,让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祥和的冬季。
特此公告。
附:各供热单位供热服务电话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各供热单位供热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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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宁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