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确定2021-2022采暖季提前供暖时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主城区各热源企业、集中供热企业:
经综合研判会商近期天气情况,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万全区2021-2022采暖季达标供热时间确定为10月28日。各县区政府和主管部门要督促供热企业和热源企业做好衔接,根据本地供暖方式实际,提前升温试运行,确保按时达标供热。坝上地区已经供暖,坝下其他县区提前安排好供热保障工作,科学研判气象预报,确定供暖时间,确保今冬供热安全平稳、供热质量达标。在供热期间未安全、稳定、连续、保质保量供热或擅自停止供热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张家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