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神女”与“西王母”两个早期女神代表人物的记载表明,虽然“女仙”一词最早出现于道教文献中,但在此之前就有关于女仙故事的书写。
而道教吸收这些女神人物,改变其之前神话性质形象,赋予她们优美的女仙形象,以吸引更多女道士修道成仙,以此宣扬道教教义、传授道教思想。
道教女仙故事可以说是道教神仙信仰的表达,而“西王母神话”则将道教仙传的想象力、表现力推到极致。
2、早期道教女性观念
《太平经》也称《太平清领书》,成书于东汉中晚期,是早期道教经典文献,其所含有的性别思想和女性观念体现着当时道教的性别观点。
概括说来,《太平经》中所蕴含的女性观念大致为“重母贵生”“阴阳互好”“阳尊阴卑”等等,而这些道教现实层面上的女性观念会在无形中影响道教对于女仙的书写与建构。
早期道家对女性生育功能相当推崇,《道德经》中将借指母性生殖器官的“玄牝”当做生生不息孕育天下万物的“天地根”。
《太平经》对早期道家重视生育的观点多有继承,认为人类繁衍是天下太平的基本。
男女结合成家繁衍后代,发展社会以致太平,才符合天地理数。在“重母贵生”观念下,面对社会现实道教提出了“兴国广嗣之术”。
东汉时期宗室中出现“绝嗣”难题,影响国家命运和天下太平,《太平经》迎合皇室需要,宣扬“兴国广嗣术”。
它提倡国君应首做表率以尽生育义务,在天下各州分别娶一女子,使天子之气与各州地气交合,保证各地发展。
并且倡导除帝王外的男女也要“阴阳结合”以繁衍子嗣。另外,针对汉代社会大量虐*女童现象,《太平经》强调虐*女童有违“兴国广嗣”与“天地正统”,而且会破坏道家所提倡的“阴阳平衡”,造成天下失序以“绝灭无后”。
《太平经》中“重母贵生”的性别观念及其倡导“兴国广嗣之术”,一反传统重男轻女的社会选择,保证了女童的生存权利。
不过“重母贵生”观念的意义也不宜被过度提高,因为它并不是对女性地位的肯定,更不是男女平等,而只是肯定了女性的生育功能及其广嗣效果。
但实际上因医疗水平有限汉代女性生育要面临诸多困难,且死亡率相当高,《汉书·外戚传》中霍光妻子霍显有云:“妇人免乳大故,十死一生”。
社会上层尚如此感叹生育之难,下层女性生育困境可想而知。尽管道教所说的广嗣不是毫无节制、多多益善,但女性在整个生育过程中从心理到生理受到的损耗是不容忽略的。
阴阳观念在中国古代传统思想中非常重要,阴阳法则被看作是天地自然法则亦是道的法则,此观念亦常在养生长寿与房中术中有所体现且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太平经》作为早期道教经典文献,继承传统阴阳观念并结合自身“兴国广嗣”目的衍生出利于生育繁衍的“阴阳互好”。
“阴阳互好”观念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是在强调“两情相悦”,即重视男女双方在结合中的情感感受。
如《太平经》卷115《苦乐断刑罚决》认为男女双方相悦相知、同心同乐,可使家庭和睦、子嗣绵延。若不顾情感强行结合,使双方不悦,则会有凶咎发生。
《太平经》中“重母贵生”“阴阳互好”等观念虽产生了诸多社会意义,如肯定女性生育功能、反对虐*女婴、关注两性情感、修正儒家情礼体系等。
但其背后为“兴国广嗣”服务的真实目的以及与官方相一致的“阳尊阴卑”观念,证明了《太平经》并没有提出打破既有社会性别秩序的激进性别观念。
3、《列仙传》中的女仙书写
在《列仙传》记录的71位仙人中,仅有6位女仙,分别是:江妃二女、弄玉、钩弋夫人、毛女以及女丸。
数量占比很少,不足十分之一,而且在记载形式上也并未对每一位女仙都单独记述,如“江妃二女”记于同一篇中,“弄玉”记于其丈夫萧史篇中。
除此之外,在成仙方式上,除“江妃二女”本为神人和“钩弋夫人”生有异能外,其余皆与男性相关或男性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