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从产生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为了防灾避祸从而安居乐业,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各类保险业务中发展最早的一种保险是海上保险,这种业务的形式和现代保险也最为接近。
频繁的海上航运难免会遇到风暴危险,为了不让船毁人亡,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就是抛弃船上货物,减轻船只的载重量。然而如果真的把全部货物抛进大海,损失太大,船长一个人无法承担。为了消除货物运输者的担忧,有人开办了一种业务,运输船可以向他交纳一定的费用,而他承诺交纳费用的船万一出现事故,导致的损失由他包赔。这就是早期的保险雏形。风险事故的产生有一定概率,交纳保费的船很多,而实际发生事故的船很少,因此这种保险业务既可以赔偿少数船只损失,又可以自身获得利润。
经过多年的发展,保险的业务种类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规范。现代社会的保险可以从经济和法律两个角度来解释。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保险的本质是分散风险,很多人都会购买保险,其中有的人可能遭受严重的意外或损失,而其他人人则不会。保险公司将客户的保险费汇总在一起,用于支付那些遭受不幸事件客户的赔偿。这种方式可以让遭受损失的个人得到一定的补偿,减轻风险事故对生活的影响。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承担各自的义务,享受各自的权利。根据合同规定,客户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险费,以获得在发生特定事件时获得一定赔偿的权利。这些事件包括意外、疾病、火灾、盗窃等不幸事件。
购买保险要阅读和签订保险合同,为了轻松理解保险合同,下面介绍保险合同中几个常用的专业术语。
投保人,指支付保险费并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所有者,具有更改受益人和退保的权利。
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或其他机构。
被保险人,是指保险合同中保障的对象,只有在被保险人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才会进行相应的赔付。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签订人身保险合同时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举个例子,小明为自己买寿险的时候指定了妻子小红为受益人,保险期内小明因发生车祸不幸去世,小明的身故保险金只有小红能申请领取。
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可以帮助我们在不幸事件发生时减轻损失。我们要重视学习保险知识,充分认识和合理使用这一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