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工资新规定
不给员工提供“工资条”属于违法行为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1日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新通过的税法不仅提高了个税起征点,还对工资条上的一些展示项目做出了明确要求。
一、2019年起,工资条必须包含这些信息!
(2018版)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对企业中的普通职工而言,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都算做个人所得。
依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也就是说,单位发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不向员工提供类似“工资条”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二、单位不发工资条,违法!
单位到底该不该给员工发工资条?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依据这一款规定,企业不发工资条违法。
三、工资条包含诸多劳动权益,关键时刻可做证据
小小一张工资条,包含了诸多劳动权益。
工资条不仅能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还能判断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
同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以一定的工资起点为标准,工资条也能显示单位是否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发放工资,这些都在工资条中能够得到体现。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10月发工资怎么算
按这个来
昨天后台有人留言问:遇上法定节假日工资该怎么算?
假如当月应该出勤18天,加上法定假日有21天。实际出勤写21天,还是18天呢?法定假日是否算出勤?月薪资薪未出勤天数,是按照21.75相除,还是按照18相除呢?
9、10月份恰逢中秋、国庆两个假期,很多刚入行的财务做账的时候又该头痛了!今天就和大家仔细说一说节假日薪酬怎么算?
一、应出勤天数VS实际出勤天数
在算出勤时间时,我们首先要知道,实际出勤天数和应出勤天数有什么区别?
实际出勤天数是指员工在该月实际上班天数,应出勤天数是指员工本月应出勤的天数。
那么问题来了,法定节假日算实际出勤吗?
说算吧,员工也没上班,怎么能说出勤呢?如果不算,可这个是国家规定的带薪假期,也不能扣工资呀,出勤or未出勤,好像也没有其他选项哇?
按现行劳动法规,每周两天双休不计入薪酬计算天数,法定节假日可计入薪酬计算天数。
- 年计薪日:365-104(每周2天双休)=261天
- 月计薪天数、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不扣除11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有节假日的月份工资怎么算?
反算法:
工资=月薪÷21.75x(21.75-缺勤天数)
正算法:
工资=月薪÷21.75x应计薪天数
入离职情况: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之前入职和节假日之后离职,应该加法定节假日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之后入职和之前离职,就不算法定节假日
请假情况:
按照21.75计薪法:(以反算为例)员工全勤其计薪天数为21.75,21.75计薪法已经包含国家法定计薪日员工请假X天,计薪天数为21.75-X天
按照实际工作日计薪法:(以10月为例)员工全勤,10月份实际工作日就是21天,应出勤天数为18天,10月1、2、3为法定带薪,休息也是带薪的,所以实际计薪天数为21天员工请X天,其计薪天数为21-X天
按照正算法,要加上法定节假日。
最后我们用一个案例故事来做一个实际场景计算:
以10月为例,小满月薪5000元,在全勤、缺勤、加班三种情况下,该如何正确的计算工资:
情况1:全勤,无加班、无缺勤
情况2:无加班,缺勤1天
情况3:无缺勤,国庆期间加班1天
全勤:这个就不说了,全勤,肯定是满薪,5000元!
无加班,缺勤1天:按照21.75计薪算:
工资=5000÷21.75×(21.75-1)=4770.11元
按照实际工作日计薪算:工资=5000÷21×20=4761.90元
加班1天,无缺勤:按照国务院放假规定,国庆节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
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
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