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绝野味,法律只能保住底线。社会文化动因,才是关键的一环。要改变一种行为和观念,无疑要从民俗、生态伦理等文化手段上做根本的改善。
“肉可以吃”,“骨可入药”,“皮毛珍贵”……都是人与动物最原始的关系。人从动物界脱颖而出,是因为我们有不断进步的文化,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判断和选择。生而为人,在本能之外,我们还背负了更高的道德和文化使命,食用野味这种陋习和低级*本应被弃绝。与自然更好地相处,也是在保护人类自己。
古人相信万物有灵,不是因为他们迷信,而是因为他们早就意识到,每一种生灵都可能与人类息息相关。因而在我们的文化理念中,也始终保持着对自然生物的亲近和尊重。唤醒中国文化中合宜的天人观念,重建当代人与自然生物的文化关联,或许可以重新引导人们在当下诠释生态文明。
最近央视主持人董卿在一次点评中,从人和熊的对立关系出发,引申到平衡关系,最后说出了一句令人感慨的话:“枪响之后,没有赢家。” 其实,枪在人手里,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最终取决于人。
现在再回到乡下,也很难看到蝙蝠的影子了。人类在一步步扩大着自己的活动范围,野生动物在不断退让。当缓冲区越来越脆弱,我们也越来越接近危险。
不要等到灾难来临的时候,才意识到人类的渺小。平衡,是万物之间最理想的状态。我们要做的,无非是寻回对自然的敬畏、对生灵的尊重,以及人与自然的平衡。
今天的蝙蝠,是福,还是祸?答案还在人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