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友友问:人事代理人员是不是正式人员?是不是编外人员?该不该被清理?这个问题很复杂,小编帮你捋一捋!
首先,什么是人事代理?
大家都知道,在我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后,高校要发两份人事关系介绍信(俗称报到证),一份封装在本人档案袋内,一份由本人持有,到人社部门报到。大学生报到后,如果本人有意愿在事业单位或国企就职,可以向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事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依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套改工资,转正定级,党团关系,评定职称,办理社保缴纳手续等。人才中心收取档案管理费和人事代理费(后取消)。办理人事代理的高校毕业生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任职的,工龄保龄连续计算。
已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果选择离职,也可以将档案移交人才中心管理,并申请人事代理服务。
也就是说,人事代理是一种档案管理形式。是对高校毕业生实施的人事服务。
其次、人事代理人员是不是正式人员?要依不同情况做出不同判定。
企业招用正式工人,依照劳动法,企业与职工必须签定劳动合同,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继续由人才中心代管,也可转移到有档案管理资格的国企人事部门。人事关系移交企业,一定是企业的正式职工。它区别于企业保安门卫等。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那么,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算不算正式工?是不是编内人员?
有人说,人事代理是最像编内人员的编外合同工。这种说法是欠妥的,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人事代理人员如果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是什么身份和是否列入事业编制,要由招聘政策决定。如果招聘简章明确事业编制、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常管理,那就是既有编又有名份的正式职工。与老职工相比,不同的是人事代理人员档案继续由人才中心代管,而不是把档案交由单位人事部门管理。这也是为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打基础。如果招聘简章规定本次招聘不列事业编、不纳入事业单位正常管理,只是明确签定劳动合同,那就说明本人属于编外合同工。既使这样,与人事代理人员身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总之,人事代理人员、是否正式职工、是否在编三者不可罗列,三者0
之间没有必然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