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六安海心沙分公司销售的冰猪蹄因农药残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被通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在安徽各地,多家永辉超市已屡次因食品抽检不合格被通报,几乎每月都要上“黑榜”。
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据通报,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等2类食品42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在本次通报中,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六安海心沙分公司销售的冰猪蹄,和合肥市蜀山区金记冻货经营部销售的鸡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城市区宣狸路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吴忠宾销售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六安市叶集区叶长荣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六安市裕安区马贤珍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介绍,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由于五氯酚酸钠具有较高的水溶性,容易以水为载体广泛地扩散,对水源和土壤中造成污染, 进入饲料用植物中,通过食物链蓄积在动物体内,残留在食品中。
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责成合肥、六安、宣城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所公布的抽检信息
永辉超市生鲜食品成了“重灾区”
本网记者通过梳理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现,今年以来,安徽永辉超市在全省多家分公司屡次因为食品抽检不合格而上“黑榜”,几乎每个月都能看到其“身影”,其中生鲜食品成了永辉超市不合格食品的“重灾区”。
今年1月4日,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阜阳淮河路分公司销售的白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月25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悦方国际中心分公司销售的、来自安徽李国俊水产品有限公司的泥鳅,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月3日,省局公布抽检信息,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东至东流大道分公司(池州)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月7日,省局公布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池州长江路分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020年5月,据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信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实施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肥东新城吾悦广场分公司所销售的鳊鱼和猪肝分别被查出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不合格,超市也随后对这两批次食品做出了召回公告。
据了解,恩诺沙星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农业部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残留在人体中蓄积,可能引起人体的耐药性。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在今年3月公布的抽检信息
永辉超市20天前刚刚致歉
今年4月15日,针对近期公司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永辉超市发布致歉公告。
永辉超市在公告中表示,近日,新华网报道,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检测不合格,对此,公司已经高度关注、高度重视,已成立专项自查小组。公司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向广大消费者、投资者和监管部门致以真诚的歉意,管理层对该事件自查自纠,深刻反省。
公司将对超市食品安全制度及流程进行全方位核查,完善治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对超市经营者的相关要求,对采购进货执行查验供货商的合法资质证明及索证索票资料;加强上游供应链管理,对商品尤其是生鲜产品进行全面抽检,提高部门责任意识。作为民生超市,我们将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己任,不断完善自检体系,提升管理层的社会责任意识。公司后续将持续推进整改工作,评估相关影响,并根据相应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记者 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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