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装了可视门铃,将自家门口情景尽收眼底……近日,有市民向新京报反映,邻居装可视门铃,担心自己每天行踪都会被对方监视,威胁自身安全。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江苏、上海等地法院判例显示,公民进出住宅的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围,邻居安装可视门铃不得侵犯这一权利。
接受新京报采访的律师建议,居民安装可视门铃前,可先与邻居进行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再安装,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遭遇
“摄像头对着我家,进出门作息被掌握”
“我隔壁的邻居安装了可视门铃,有摄像头,我每天进出门的行踪动态都被邻居监视着,感觉很不舒服。”近日,家住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一小区的姜小姐向记者反映了上述问题。她上网搜索产品介绍时发现,这种可视门铃具有红外夜视、自动摄录、存储、上传网络等功能。邻居从可视门铃的手机APP,就可掌握家门口的所有情况,“我每天几点出门、几点回来,谁来过我家,一天的行踪都会被邻居看得一清二楚。”
据姜小姐介绍,其所住的房子为一梯三户,自己家和邻居家的门是90度夹角,距离有一米左右。“两家门离得很近,可视门铃还是广角的,监控的就是邻居我们两家了,我的行踪都在邻居手机里,这不是侵犯我的隐私吗?”
住在广渠门外一处公寓的李小姐,也遭遇了同样的问题。
李小姐说,因为邻居半夜唱歌,自己与其有过不愉快的沟通,甚至报警。最近,对方又安装了可视门铃。“我觉得更不舒服了,因为自己是单身,本来就觉得不安全,遇到这样的邻居,我就更害怕了。他每次都是大半夜嘶吼着唱歌,其他邻居也跟他吵过架。我们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这样的人如果手里有我的录像,不知道会拿去做什么事。”
对于邻居安装可视门铃,李小姐形容道:“这就如同有一个人站在你家门口24小时盯着你,这换谁都会害怕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以前我也看到过新闻,有人录完别人的视频再放到网上。”迫于无奈,李小姐最终选择搬家。
也有市民乐见邻居装可视门铃。
一年前,家住西城区的吴女士家装了可视门铃,目的是在孩子单独在家时,远程监控门口的动静。吴女士说,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只要有人经过她家门口,可视门铃上的红点就会亮起来。同时,自己手机APP里会弹出监控信息,有时一天手机会弹窗近十条。
安装前,她与邻居沟通,对方说:“你家装了,我们就不用装了,正好连我家门口一起监控了。”
家住通州马驹桥的李女士介绍,此前邻居发现晚上家门口的东西被翻动了,“邻居装了可视门铃,拍到凌晨三点多,有人戴着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到家门口翻东西。他把视频发到小区群里,很多居民都说自家门前也有动静,之后不少人都装了。”李女士表示,并不介意邻居装可视门铃,“反正大家在公共空间不会做出格的事,邻居家装了,我家有事也可以去问,从实际情况考虑,我觉得可以理解。”
调查
画面清晰视角广,16G内存卡可存1万段左右视频
可视门铃应用的普及,在企业数量和电商平台销量上均有显示。
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可视门铃相关的在业存续企业有近千家。在主流电商平台上,多款可视门铃、猫眼门铃销量成千上万。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发现,“智能猫眼”“可视门铃”等有很多,价格多在100元至500元区间。
可视门铃会不会将邻居门前情景尽收眼底?多款可视门铃说明均具备大广角、高清摄像、红外感知等功能。有多款热销电子猫眼描述为:“140°、161°广角范围更大,将门外的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访客记录自动保存,24小时门前监控,有人出现门前及时推送”“手机查看回放视频,安全加密不遗漏”。
关于录像范围和清晰度,很多购买者评价:“安装简单方便,画面很清晰”“可视猫眼不错,画面清晰视角广,门铃监控都有了。”
内容存储和观看方面,记者咨询了一个可视门铃卖家,其称Wi-Fi版可通过手机APP查看录像内容及实时动态。关于录像内容保存时间,卖家称,系统会记录有人在门前5秒左右,免费云端存储,最近4天循环覆盖;如插上内存卡,即可自动录像10秒并保存在本地, 可以通过手机远程查看回放,16G内存卡可以保存1万段左右10秒视频。
判例
安装可视门铃不得对他人隐私造成影响
随着可视门铃应用的普及,由其引发的隐私权纠纷时有发生,近年江苏、上海等多地出现“可视门铃侵犯邻居隐私案”。
江苏省无锡市中院发布的2020年度十大案例中,即有“安装可视门铃保安全 侵犯他人隐私不可为”一例。
在这一案例中,家住无锡市梁溪区的吴某安装了可视门铃,邻居张某认为,这记录了家人出入房屋乃至屋内的情况,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于是起诉至法院。
法官现场查看发现,吴某安装的可视门铃具有红外夜视、人脸身份识别、自动拍摄短视频推送客户端、人体传感器可感知门前动态、自动摄录、存储、上传网络等功能。张某房屋与吴某房屋成“L”形布局结构,双方入户门最近距离仅156厘米。张某出入家门需经过吴某门口,其进出房屋的规律、状态等信息均可被可视门铃记录,若张某家门敞开,其房屋内门口位置亦在监控及摄录范围内。
法院认为,张某在其住宅内的活动以及进出住宅的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吴某安装可视门铃的行为已构成对张某隐私权的侵犯。据此,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判决吴某拆除可视门铃,并删除相关影像资料。吴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无锡市中院在发布该典型案例时指出,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公民安装带有摄录、存储功能的门铃装置,但公民在安装上述装置前应尽到妥善的注意义务,考量安装的必要性,不得对公共利益和他人隐私造成影响。
去年,上海一中院依法审结一起有关可视门铃的案件。该案例中,在法官组织下,可视门铃安装者通过移动安装位置、进行遮挡等方式,避免侵犯对门邻居隐私。
最终,法院认为,涉案门铃的可视范围有限,并不能记录邻居进出住宅的信息,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亦未超过合理的限度;在加装挡板后,门铃也不会对邻居的通行、安全等相邻权利造成妨害,故无需拆除。
律师说法
安装可视门铃,建议先征得邻居同意
对于安装可视门铃侵犯邻居隐私的问题,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婉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这里的“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可视门铃能够摄录到的自然人的生物识别信息、住址、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公民进出住宅的信息属于个人信息,同时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等高度关联,应视为隐私,受法律保护。
“个人在家中安装可视门铃,负有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刘婉说,可视门铃是否应予以拆除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是对方是否对此有异议:如果对方觉得监视其进出踪迹,人员往来情况无关紧要,则无碍;如果对方感觉因安装摄像头使个人的行踪信息以及人员往来被掌握,感到被侵犯,那么还是拆除为宜。
刘婉建议,若确实要安装可视门铃,建议先与邻居进行协商沟通,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再安装,避免后期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建议安装者向邻居作出说明,录制信息会定期清理,不会向外扩散;同时做到录制内容及时清理,避免外泄。
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杨航胜律师也表示,市民为自身安全需要加强房屋安全防范措施,但措施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及限度内,不能影响他人生活安宁及私人信息安全。
(记者:罗晓静 沙雪良 陈超 马瑾倩 景如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