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国制度探究六国眼中的“虎狼之秦”
秦国有个外号叫“虎狼之国”,《楚策》载苏秦说楚威王曰: “夫秦,虎狼之国也,有吞天下之心。”楚王也说: “秦有举巴蜀、并汉中之心。秦,虎狼之国,不可亲也。”
(秦王)
《战国策。赵策三》中说:“秦,虎狼之国也,无礼义之心。其求无已,而王之地有尽。”《史记》记载樊哙在鸿门宴上对项羽也说:“夫秦有虎狼之心,*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可见一说起秦国,人们脑海里便是 “虎狼之秦”。
战国时期其他六国却极少被冠以“虎狼”之名。那么为什么人们要称秦为“虎狼之国”呢?
(虎狼之秦)
用“虎狼”形容人或者国家,在春秋战国时代比较常见。《左传》文公十三年载: “晋人,虎狼也。若背其言,臣死、妻子为戮,无益于君,不可悔也。”这里的 “虎狼”表示晋人凶残暴虐无信义,有狼子野心,贪而无厌。
秦国在当时普遍被看作凶残暴虐而无信义,屈原劝说楚怀王不要去会见秦昭王,就说:“秦虎狼之国,不可信”;陆贾言秦是“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战国策·赵策三》记载鲁仲连说:“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
秦人自商鞅变法,奖励军功后,对国内用酷烈刑法,对外不停征战,六国皆恨之。战国人口约为千余万,“及秦兼诸侯,置三十六郡,其所*伤,三分居二”;秦统一全国后 “十余年间,百姓死没,相踵于路”。
从秦献公二十一年至秦王政十三年,秦军共斩首敌军约1678000人。秦人在战争中的残酷无情和崇尚首功,《商君书》言秦“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
(商鞅变法)
在当时人们的眼里,秦王的“狼子野心”都暴露在相貌上了。
《史记》载 “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
秦国在起初是被视为“戎狄”的。秦之先祖,“或在夷狄”。周宣王时,利用秦仲及其子庄公诛伐西戎,并封庄公为西垂大夫。庄公之子襄公立有大功,被平王封为诸侯,赐以岐西之地,“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