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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在法律意义上,年满十四周岁的女性都被称为妇女,妇女节是为了纪念妇女做出的贡献和成就而设立的节日。这个本该向各行各业各年龄层的女性表达尊重与祝福的日子,却被商业化得有些变了味,女王节、女神节、女生节等宣传以及各种购物广告,无形中用性吸引力、生理年龄和消费能力等标准对女性群体进行等级划分,体现着对“妇女”这一称呼的污名化和对这一节日的浅薄化。
这也难怪,在女德班沉渣泛起的环境下,女性要摆脱物化和歧视,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既然今天是女同胞的节日,我们不妨将目光投向过去,了解一下古代妇女都过着怎样的生活?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亦或是如大女主影视剧一般,个个开了挂,能文能武、本事通天呢?
先秦实际上,古代妇女的社会地位是有起有落的,每个时代都有其特点。比如殷商时期,正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晚期,妇女的地位着实不低。根据甲骨卜辞记载,有一批女性在在政治、军事上被委以重任,比如商王武丁的妻子妇好,能征兵组成军队,并做为主帅征伐敌国。不仅妇好一人,商代常年有一批女性驻守边防抵御外敌,或担任地方长官并向商王纳贡。
妇好率领军队伐羌方的甲骨文(图片采自《商王武丁与后妇好》)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商代妇女不仅可以参与军事,还可以主持祭祀,甚至死后也能象男性那样配享祭祀,这一点是后世女性难以企及的。
周朝时,随着经济的发展,采集经济转变到农耕经济,男性劳动能力的重要性逐渐凸显,情况有所变化,但母系社会之风尚有遗留。象最早的一批古姓,姬、姚、姒、妫、媿、姞、婤、嫪、姜、娄、嬴、妘等,多以女字为偏旁,这一习俗可以视为母系社会的烙印。
然而史籍中记录的周代女性名字,并不是属于自己的独特称谓,只能显示父亲和丈夫的信息。例如秦穆公之女文嬴,名字当中的嬴,可以看出她来自嬴姓秦国,文是指她丈夫晋文公,而这位女子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却独独被掩盖在了父权和夫权之下。
不要紧,国产剧会给先秦女子造一个名字,譬如将文嬴称为嬴月
《周易.序卦》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在周代的社会序列中,夫妇关系排在父子君臣之前,因此,男女婚恋问题十分受重视,官方在仲春之月举行祭祀活动,以令男女聚集,男女配对不予禁止,鳏夫寡妇促其再婚。周代女性在婚恋生活中自由度较高,自己物色对象甚至私定终身的情况,在《诗经》中屡有展现。
《国风.郑风.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国风.召南.摽有梅》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前者表现的是两情相悦的场景,后者则是女子催促有意追求的男子尽快行动。
先秦的离异女性虽然哀怨,但可以从容再嫁;对于男性来讲,也不会歧视再嫁的女子。比如《小雅.我行其野》中的女子,就说“我行其野,蔽芾其樗。昏姻之故,言就尔居。尔不我畜,复我邦家。”你不再爱我,了不起我就回自己家去。
但随着父权制的进一步巩固,女性受到的约束越来越多,贵族女子的婚姻常常由其父兄包办,而媵妾制度使遣嫁女子及其陪嫁姐妹在内的众多女性成为物品而被赠与或行贿,更有甚者,还有可能成为殉葬品。到战国时代,包办婚姻从贵族阶层蔓延向民间,《孟子.滕文公下》说“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可能会有人提出来,春秋战国时,女子也有参与政事的啊,比如秦国宣太后、赵威后、田齐君王后,但那是特定情景下的个例,不具有普遍性,对先秦妇女的整体影响也十分有限。
两汉与此类似的是汉代女性参政议政的情况,比如以吕后为代表的两汉太后涉政。还有一批贵族妇女被封侯,拥有爵位和封邑,象汉高祖刘邦封长兄妻子为阴安侯;吕后封萧何夫人为酂侯, 樊哙妻子吕媭为临光侯;汉武帝尊外祖母臧儿为平原君,同母异父姐妹金氏女为修成君。另有其她女性展露出过人的政治才能,如淮南王刘安之女刘陵常年在长安替父搜集情报,和亲乌孙的解忧公主及其心腹冯嫽在西域外交上做出的巨大贡献。但总体来讲,两汉贵族女性政治权力具有不稳定性和局限性,她们的政治权力,是男权的衍生,女性本身依然处于附属地位。
汉朝贵族女性的附属地位,表现最明显的莫过于和亲,那些刘氏宗女、诸侯王女远嫁匈奴和乌孙,用自己来换取边境脆弱的和平,有的在丈夫死后求归汉廷而不可得,还必须忍受收继婚,再嫁给丈夫的儿孙或兄弟。比如细君公主先后嫁给祖孙两代乌孙王,解忧公主在乌孙也先后嫁过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