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本号发出《心累:视同缴费年限》,有好几个读者留言:他们十几年前从内地公办学校调入民办学校后,身份变了不说,原来的社保无法接续,有的甚至被“清零”,导致现在马上就要碰到退休待遇无法计算的难题。
这个事一说我就明白了,因为它并不是稀罕事,甚至可以说现在非常普遍。
这些年随着沿海地区大开放大发展,很多教育、卫生、媒体等事业单位严重缺人,于是大量从内地调人,孔雀东南飞,不少人都碰到同样的问题。
有的单位同事中就分成了两种身份:聘用的与正式调动的、有编制的与无编制的,虽然有可能在工作中因为考核绩效,工资待遇其实没啥差别,但到退休计算待遇时仍然存在不一样的算法。
但类似读者所说的惠阳高级中学的事,就更特别一些,很值得分析一下。
根据读者发来的《关于彻底解决好原公参民广东惠阳高级中学教师的养老保险的请示报告》和当时媒体的报道,可以看到原惠阳高级中学碰到同样问题的有106位教师,他们多数是2001年至2008年期间调到惠阳高中的。
注意这个字眼:他们多数人是通过办调动手续而“调到”惠阳高中的。
这跟当年的教育大发展背景及惠阳高级中学的变迁有关。
惠阳高级中学前身是1901年创办的“惠州府中学堂”,1954年定名为“广东惠阳高级中学”,2001年秋惠阳市政府为创办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初、高中分离办学。在惠城区马安新乐兴建了广东惠阳高级中学(高中部)。
这个高中部其实是由民营企业出资建校,教育部门选派教师、管理学校的方法解决建设资金的办学思路建起来的。
当时是全省创办的第一所“公办民助”学校,称得上惠州的一个创举。这是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拓宽办学渠道,探索办学体制等改革方面作出的大胆实践,即教育部门以学校的品牌、知识产权和人力资源入股,投资者以注入资金形式入股,学校建成后,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2001 年至 2008 年期间,原惠高从全国各地引进了大量教师。这些教师手持惠阳教育局开具的商调干部函、干部介绍信、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惠阳区社保局开具的社保关系转移申请表;惠阳区财政局开出的社会保险关系联系函等证明来到惠高任教。
由于当时这些教师进入惠高后,其待遇与其它教师并没有太大差别,所以,他们以为自己是有编制的教师。
但是,2013 年 10 月,在进行教师信息采集系统登记时,教师们发现他们这些从 2005 年之后进入惠高的 106 位教师没有入编,其中有 40多人是从各地的公办学校调入,其余的是各高校应届毕业生。“说我们只是合同工,但我们并没有与学校签过什么合同啊。”
《南方都市报》当时报道了这个情况,惠阳区教育局负责人表示:当时我们只给学校259个编制,超出的其它教师由学校自己招聘、解决经费,教育局配合发调令,并托管人事档案、行政关系。但学校要跟教师讲清楚,待遇没有差别,只是没有编制。“近日来,我们和区政府、区人事局召开多次会议,商讨解决的方案。初步的方案是,我们确保教师们在惠高任职期间,待遇与其他教师一样,退休后也与其他有编制教师无差别。我们还可以承诺的是,他们的身份现在就是公办教师,如果他们要调到其他学校,我们教育局也可以配合发调令,且以公办教师的身份调离。”(见《南方都市报》2013 年 12 月 10 日 A04 版)
2015 年 9 月,“惠阳高级中学高中部”更名为“惠高实验学校”。2021 年,“惠高实验学校”再次更名为“惠阳区丰湖高级中学”,转制为全民办学校,完全与惠阳高级中学脱离关系了。
并且,惠阳区已经在秋长开始建新的惠阳高级中学高中部新校区,并将于今年开始招生。所以,本文中的惠高实际上是指现在的丰湖高中,只是按习惯称“原惠高”吧。
2016 年至 2022 年,惠阳教育局安排教师们按年龄高低顺序逐年入编。
2021 年 8 月至 2022 年 8 月,根据教发[2021]9 号文《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这些教师以编制内的公办教师身份全部分流至惠阳区各公立学校。
但是,2020 年,教师们到社保局查询社保记录时发现,他们的养老保险从原公立学校开始参保,记录显示了个人缴纳部分及原公立学校名称,但有效社保缴纳的年限只有陆续入编后的 2016-2020 年。
也就是说,教师们的社保缴纳年限没有接续上来,以前缴纳的不算了。
因为这涉及到退休时在当地缴纳15年社保时限问题,教师们当然急了。